Toggle navigation
桃園市教師專業審查會資訊網
:::
流程圖及法令
平時預防、先行蒐集
1.是否受理檢舉
召開校事會議
依考核辦法辦理調查
申請專審會調查輔導
專審會結案報告摘要
生對生霸凌
後端
登入
登入
帳號
密碼
登入
:::
回模組首頁
申請專審會調查輔導
申請專審會調查輔導
1.申請專審會調查:召開校事會議決議申請專審會調查
2.申請專審會調查:檢核表
3.申請專審會調查:申請表
4.申請專審會調查:函
5.專審會決議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,函知學校,學校再發函轉知被檢舉教師配合調查
6.專審會決議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,函知學校,學校再發函轉知檢舉人配合調查
7.專審會調查:學生訪談通知單
8.專審會函知學校,延長調查期程
11.申請專審會輔導:校事會議同意調查報告並申請專審會輔導
12.申請專審會輔導:檢核表
13.申請專審會輔導:申請表
14.申請專審會輔導:函
15.專審會函知學校,受理申請輔導期,學校再發函轉知教師
16.專審會函知學校,輔導期延長一個月,學校再發函轉知教師
17.專審會決議輔導改善有成效,函知學校,學校再發函轉知教師
20.專審會組成及運作辦法Q&A.pdf
21.專審會運作 Q & A.pdf
22.函釋:專審會延長調查期間.pdf
23.函釋:調查及輔導日期起算日.pdf
24.函釋:教師被調查輔導時之請假.pdf
25.函釋:教師因請假、留職停薪等未於校內教學時,仍需配合專審會調查小組進行調查.pdf
26.函釋:進入輔導期的教師不得申請介聘.pdf
27.函釋:教學不力輔導改善有成效後3年內再犯起算日期與計算方式.pdf
28.函釋:輔導改善有成效後轉任他校,原校應於1個月內以密件通知新校.pdf
:::
search
進階搜尋
參觀人數
今天:
昨天:
本週:
本月:
總計: